论寻租与腐败的关系
作者机构: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河南油田财务处
出 版 物:《财会研究》 (RESEARCH OF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06年第4期
页 面:77-78页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寻租者 腐败 著名经济学家 个人财富 政府保护 非生产性 社会财富 财富再分配 生产性活动 理论学派
摘 要:一、关于寻租(一)寻租的定义关于寻租的定义学者们也是众说不一,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学派的创始人之一、著名经济学家布坎南对寻租所下的定义,他认为,寻租就是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寻租首先发生在非生产性领域,是一种非生产性的财富再分配,是对既得利益的追求和瓜分,而非一种能够带来社会财富增加的生产性活动:其次,寻租的直接原因就是通过各种渠道寻求政府保护而为寻租者获得一种垄断特权,该特权能够为自己获利提供保证;第三,寻租行为的结果是对寻租者与设租者个人而言是有利的,表现为个人财富的增加,但他们个人的这种获利则是挖走既得社会福利中的一部分,因而从全社会来看则是造成了因设租、寻租双方所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等而导致的资源的浪费.因此,由于技术进步和改革创新所形成的经济租金以及对它的追求都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