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土“算”、“事”簡看兩漢三國吴時期的賦役結構——“算賦”非單一税目辨
Views on the Taxes and Corvee Labor System of the Han Dynasty and the Wu of the Three Kingdoms through the Unearthed Slips on "suan 算" and "shi 事"作者机构: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出 版 物:《中华文史论丛》 (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
年 卷 期:2011年第1期
页 面:35-5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两汉三国吴时期,以“算为单位向15岁至免老年龄的成年男女徵发赋税和徭役。“算不仅意味着有交纳赋税而且有服徭役的义务。“算赋意为“以算课徵赋税,而非单一税目。算赋不仅包括每年120钱的人头税,还包括吏俸、转输、缮兵等各种杂税。赋役场合的“事为动词,意为“服事。长沙吴简“口。事。的“口指户内家庭人口总数,“事指有赋役义务的口数,包括7—14岁交纳口钱的口数和有“算义务的口数,相当於後代的“课口数;“算。事。的“算指有“算义务的口数,“事和天长汉简的“事算一样,指实际服“算的口数。“算、“事簿籍按月统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