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陈俊生
作者机构:司法部法制司司长100020
出 版 物:《高校理论战线》 (Theoretical Front In Higher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1年第8期
页 面:38-4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特征 政治性 科学性 统一性 阶段性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的政治性,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的科学性,作为协调统一的规范系统的统一性,以及作为不断完善发展的法律体系的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