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的思考
Considerations on the Improvement of Legislation on the Spacial Scale Chinese Criminal Law Applied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商研究》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年 卷 期:2005年第22卷第1期
页 面:109-11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空间效力 《刑法》 适用 立法 犯罪 中国 刑期 域外 取消 外国人
摘 要:目前,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要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界定“领土的内涵;将《刑法》第6条至第10条的“本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我国公民在域外犯罪的,采用“双重犯罪原则;对适用保护原则惩处外国公民在域外侵犯我国国家利益的情形尽量作详细规定;取消对外国人在我国域外犯罪适用我国刑法最低刑期的限制;在《刑法》中增设刑事代理审判原则以严密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