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戏”与和睦曲
作者机构: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司法局
出 版 物:《人民调解》 (People's Mediation)
年 卷 期:2007年第2期
页 面:43-4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听说过去民间许多地区每年都要在既定日子里赶庙会。每次庙会都要请来戏班唱上三天所谓野台子大戏。即把临时戏台搭在一片空地上,赶庙会的人们可以免费看戏。对台戏者,是在同地搭两座戏台,同时请两家戏班同时唱戏。于是乎,各家戏班的人都使尽浑身解数把戏唱好,以赢得对方而出名。最后哪台戏叫好、捧场的人最多,哪家戏班则由此而被请的次数最多,亦从而使戏班在艺术上得以提高。你看,还真有点儿当今所时兴的公平竞争的意思哩!——即使在时兴竞争的今天。只要做到公平竞争,唱的对台戏相互促进,亦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但以后不知是谁将其之用意曲解了:说什么谁要是与他的意图相悖而做了何事,就是与他唱“对台戏,并因此产生敌对情绪而开始“对着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