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侵害配偶权的权利救济制度
Reconstruction of the right rescue system for the infringed spouse rights作者机构: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出 版 物:《宁夏社会科学》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6年第4期
页 面:11-1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宁夏教委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摘 要: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的权利救济制度只要求在离婚时适用,其自身存在的不足,客观上削弱了该制度功能的最大发挥,背离了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有重构之必要。一是建立我国婚内损害赔偿制度。二是完善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取消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以离婚为前提的限制性的规定,赋予受害方配偶选择诉权的权利。三是拓展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大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及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