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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育的合法性审视与未来走向

作     者:黄华生 

作者机构:江西财经大字法学院南昌330032 

出 版 物:《甘肃社会科学》 (Gansu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5年第3期

页      面:100-10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收容教育 劳动教养 卖淫嫖娼 

摘      要:劳动教养的废止引发了对收容教育的质疑。就形式合法性而言,收容教育是一项具有实定法依据的制度,目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就实质合法性而言,收容教育存在以行政强制教育措施之名行刑事处罚之实的性质错乱,它严重违反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的要求,违反国际公约的人权保障要求,并且在劳动教养废止后已失去适用上的参照标准,因而不具有正当性。收容教育的未来走向应当是废止而不是改良,并且完全可以一步到位直接从法律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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