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人大对地方行政文件的监督
作者机构:韶关学院法学院
出 版 物:《党政论坛》 (Party & Government Forum)
年 卷 期:2014年第1期
页 面:29-31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变化与回应:公私合作的行政法研究>12YJC820006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行政文件 地方人大 行政规范性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 执行法律 监督 行政规范文件 行政执法人员
摘 要:行政规范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比,内容更为简单、规范更为细致、操作性更强,因而在行政机关日常行政管理中被行政执法人员大量地、经常地使用,对地方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有现实指导意义。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权限以及司法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