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中小学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探析 收藏

中小学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探析

作     者:吴庆荣 

作者机构:苏州市职业大学法学所 

出 版 物:《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0年第8期

页      面:30-31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班主任工作 批评教育 教育权 中小学 教育教学管理 法律形式 核心主题 2009年 

摘      要: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该《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是以行政规章的法律形式授予班主任的一项重要权力。这原本不是该规定的核心主题,却超越该规定的核心主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原本也不是什么新鲜的问题却引起新闻界的极大兴趣。以往学术界对此问题多仅从教育学的视角来论说教师或班主任批评教育权,鲜少从法律学的观点来加以探讨。本文在此将从法律的视角探讨我国中小学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的存在基础、法律依据、行使条件等有关问题。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