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放政府数据条件下如何规范政府数据——从国际开放定义和开放政府数据原则谈起
How to Regulate Government Data under the Condition of Open Government Data?From the International“Open Definition”and Open Government Data Principles作者机构: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出 版 物:《情报理论与实践》 (Information Studies:Theory &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18年第41卷第9期
页 面:37-4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对策研究"的成果 项目编号:15ZDC025
摘 要:[目的/意义]从开放定义入手,通过剖析国际上的开放政府数据原则,探讨我国在开放政府数据中基础数据的政策方案。[方法/过程]采用政策文本分析方法,从开放定义和开放政府数据原则中提炼政府数据要达到的要求和标准,明确政府数据满足开放的基本要求,进而为我国开放政府数据中的基础数据问题提供政策建议。[结果/结论]通过分析,文章认为应在遵循国际开放定义和开放数据原则的前提下,明确开放政府数据的数据格式;建立基于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质量保证框架;建立政府开放数据的元数据标准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