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破产法》下银行债权的若干法律风险研究
作者机构: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出 版 物:《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Modern Commercial Bank Herald)
年 卷 期:2008年第5期
页 面:55-5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企业破产法》 银行债权 法律风险 《破产法》 清偿顺序 责任追究 破产企业 行为制度
摘 要:新的《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银行界人土普遍认为,从管理人制度.清偿顺序、撤销和无效行为制度到破产企业高管责任追究等,该法都有利于对银行债权的保护。但作为一部法律,其考虑的毕竟是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可能完全站在银行角度去设计相关制度。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新(《破产法》中可能导致银行债权风险发生的规定加以关注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