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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机关全面履行新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

Fully Perform the Func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and Complete the Tasks of Discipline Supervision of Inspection Organs Endowed by the New Party Constitution

作     者:杨新光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版 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年 卷 期:2018年第4期

页      面:45-4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党章 纪检机关 职责和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 党内监督 

摘      要:从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责和任务的规定入手,分阶段梳理了十九大以前纪检机关职责和任务的历史演化过程。总结了全面履行新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应把握的四个方面原则,即要着眼于探索解决一党长期执政下的自我监督问题、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和坚持稳中求进的总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五个方面重点路径选择,即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好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作用,始终坚持把抓作风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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