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总体与实践--马克思所有制概念解读
Ownership,Totality and Practice——A Philosoph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Marxist Concept of Ownership作者机构:贵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出 版 物:《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2年第33卷第6期
页 面:134-140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01[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101[哲学-哲学]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5[经济学-世界经济]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马克思对Eigentum一词的应用包含了一体两翼的内容。所有是其主体内容,总体性和实践性是所有的两个基本特征即两翼。其中,所有意味着所有者把生产资料看作是自己的这样一种关系;总体性意味着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在特定的社会体系之中实现出来的;实践性意味着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在物质生产中实现出来的动态过程。所有制的内容在私有财产的条件下演变成为所有权和财产的主客对立模式,所有权是国家这一总体性关系的代表赋予公民的普遍的权利,财产则成为脱离生产过程的被抽象占有的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