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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选择——对我国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思考

Dilemma and Choice:Consideration of the Real-estate Guaranty Company in China

作     者:刘丹 唐浩诚 LIU Dan;TANG Hao-cheng

作者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0 

出 版 物:《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Journal of Chongqing Jianzhu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06年第28卷第4期

页      面:128-13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住房置业担保公司 困境 建议 

摘      要:随着我国住房货币化的实施,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发展迅速,但其作为住宅金融制度的新生物,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立法对住担保公司界定为中介机构,这与其金融经营业务的特性不相符;区域性规定会导致担保公司信用降低、抗风险能力差;监管不力等。这些困境严重制约着担保公司的发展,要解决问题,最重要的就是通过立法明确担保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同时在设立一个全国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针对中低收入者提供政策性担保,并加强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这样才能实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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