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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第三人代付保险费之法律效果

The Legal Effect of Premium on the Third Party

作     者:樊启荣 程芳 FAN Qirong;CHENG Fang

作者机构: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出 版 物:《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Guang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08年第7卷第1期

页      面:21-2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保险合同 利害关系人 任意第三人 保险费代付 法律效果 

摘      要:保险费之给付在性质上属债的清偿,本应由投保人负担;但第三人代为给付时,其法律效果如何,保险人得否拒绝受领?对此,我国《保险法》付之阙如,实务中争议颇多。文章主张,应视第三人为利害关系人还是任意第三人,以及区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性质不同,而其法律效果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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