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作者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出 版 物:《中国计量》 (China Metrology)
年 卷 期:2015年第10期
页 面:42-45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主 题:能源计量器具 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计量工作 用能设备 计量行政部门 监督管理办法 配备率 采集点 能源流 水泥磨
摘 要:《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其能源计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规范》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在接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通知后,按要求报送18种自查资料。如果用能单位认真完成自查,并能正确绘制"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以下简称"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