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康德哲学中的尊严与权利
出 版 物:《天津社会科学》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5年第2卷第2期
页 面:63-67页
核心收录: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学研究的实证方法探索"(项目号:09BZX05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康德哲学中,尊严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康德分别在源始的尊严和实现了的尊严两种意义上运用这一概念。前者是人因其自由和理性平等享有的;后者是人因其德性享有的,即配享尊严的问题。与之相应,在权利问题上,一方面,康德主张尊严是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同时也构成其他权利的前提,因此应坚决捍卫人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他也强调我们应该首先使自己配享权利,使自己作为一个权利主体保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