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浙江公有制主体地位
Correctly Understanding and Treating the Main-body Position of Public Ownership in Zhejiang Province作者机构: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出 版 物:《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Studies on Mao Zedong and Deng Xiaoping Theories)
年 卷 期:2009年第10期
页 面:50-5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闻名全国的民营经济(实为非公经济)大省。浙江公有制还占不占主体地位?人们众说纷纭,有的怀疑,有的否定,有的肯定却缺乏说服力。本文旨在通过正确认识和把握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科学方法,明确改革开放没有改变和动摇浙江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没有改变和动摇浙江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浙江在发展非公经济的同时,始终坚持和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