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公民·世界公民:人权主体的流变与人权的制度保障
Human·Citizen·Cosmopolitan Citizen: The Change of the Subject of Human Rights and th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of Human Rights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政法论坛》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8年第26卷第4期
页 面:18-3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1[法学-政治学理论]
摘 要:近代欧洲主权国家的确立在人权理论与实践上的表现,是把受保障的人权主体从人转化为了公民。公民身份与人权的国家保障的关联,一方面是近现代政治现实中人权保障的历史选择;另一方面这种保障方式也表现出其有害性和有限性。其有害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使普遍人权具有了极大的排外性,只对自己公民的人权负责的主权国家,甚至会毫不犹豫地侵犯他国公民的人权;二是制造了人对国家和政府的从属和依赖关系,使国家这个人权需要防范的对象摇身一变,反成了人权的来源。其有限性也表现为两个方面:个人无法超越对自身眼前利益的关注而采取一种世界公民或地球公民的普遍立场,同时个人也无法超越国界真正充分考虑和保障自己的切实利益。公民身份遮盖了人和封闭了人,使个人采取全球性视角的条件受到限制,也分化了个人之间有可能达成的世界性的保障人权的智识和力量联合,最后的结果是不仅使人权的实现不充分,甚至给人权带来了重重威胁,成为近现代人权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公民与世界公民的双重身份将可期待于在主权国家和超越主权国家的世界公民社会两个层面上推动人权保障,从而有效地缓解上述人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