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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赌博的防治及其立法之完善

作     者:徐逸仁 

出 版 物:《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1990年第3期

页      面:77-8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3[法学] 

主  题:赌博罪 具体内容 禁止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赌博行为 社会治安 赌场 罚金 社会危害性 罪与非罪 

摘      要:赌博,古时系指赌事及博戏而言。它肇始于何时,笔者未曾考证,不敢妄加断语。据传早在古代西汉桓谭所著《新论》的叙述中就曾谈到战国时《法经》的若干具体内容。斯时,对赌博就有禁止性规定:“博戏罚金三市,太子博戏则笞,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曰嬉禁。到了盛唐时期,唐律《杂律》中对“诸博戏赌财物者的处罚作了相当详细的规定。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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