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努力搞好赃物估价工作
作者机构:南丹县物价局
出 版 物:《广西物价》
年 卷 期:1996年第8期
页 面:33-34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条例》 估价工作 估价人员 赃物 行政执法 认真贯彻 客观公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司法活动 委托单位
摘 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赃物估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公布施行至今,已有两年的时间,两年来,作为赃物估价的主管部门,南丹县物价局在贯彻执行《条例》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估价,为保障行政执法、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国家、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杜绝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尽职尽责。两年间,共服务单位30个,受理赃物估价案件111件,估价总金额1187857.78元,估价品种652个。赃物估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们的具体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