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双认定”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出 版 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07年第7期
页 面:31-3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行政许可法 价格评估 资格认定 评估人员 资质认定 评估机构 广东价格 广东省 物价局 实施办法
摘 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5年第36号以及《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发改办价格[2005]2597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以下简称双认定)的行政许可管理,现就做好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