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既判力的界限研究 收藏

既判力的界限研究

A Study on the Scope of the Decided Force of Judicial Decision

作     者:吴明童 

作者机构:西北政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法学》 (China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01年第6期

页      面:76-8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既判力 民事诉讼法 主体界限 客体界限 基准时点 时间界限 

摘      要:既判力的界限,是指既判力作用范围的范畴。它是既判力的核心,包括主体的界限、客体的界限和时间的界限。主体界限,指既判力作用的主体范围。客体界限,指判决中发生既判力效果的判断事项。时间界限,指判决确定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状态的时间,包括既判力的基准时点、既判力的发生和消灭三个方面。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