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齐玉苓案“批复”与宪法适用之关联(上)
The Repeal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Reply to Qi Yuling Case and Applic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Part I)Seeking consensus on Applying the Constitution Under Article 126 of the Constitution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09年第3期
页 面:3-1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7[理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705[理学-地理学]
主 题:宪法适用 《宪法》 齐玉苓案 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关联 审判委员会 司法解释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8日发布如下公告:该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通过了《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其中包括以“已停止适用为理由,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即“法释[2001]25号),该决定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