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美国税法关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规定及启示 收藏

美国税法关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规定及启示

作     者:赵文祥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税务研究》 (Taxation Research Journal)

年 卷 期:2015年第4期

页      面:108-11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非货币财产出资 权益持续性 不予税收确认 计税基础 

摘      要:目前,我国对非货币财产出资尚没有明确和连贯的税收政策,实践中大部分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与一般的财产交易不同,具有明显的权益持续性特征。笔者认为,对这类财产出资应当借鉴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制度,比照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特殊税务处理方式,给予递延纳税待遇。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