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导性案例的约束力范围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1年第32卷第4期
页 面:65-6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江苏省法学会2010年研究课题"司法案例研究的理论 方法及运用"的部分成果 南京大学"985"三期工程的资助
主 题:指导性案例 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 2010年 案例指导 法院审判 第7条 研究室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发布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该条基本上确立了指导性案例的约束力,从而区别于以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所发布案例的效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官员的理解:"应当就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