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德二年制试论隋唐赋役令的渊源关系
The Original Relationship of Taxes and Corvee between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Focused the Regulations Set in the Second Year of Wude Period作者机构:日本武库川女子大学文学部 复旦大学历史系
出 版 物:《学术研究》 (Academic Research)
年 卷 期:2010年第6期
页 面:90-9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2[历史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文献上明确记载,唐朝律令继承隋朝开皇律令,故隋唐史研究者亦遵从此说。据此,隋炀帝制定的大业律令是不被唐朝继承的异端法典。因为隋炀帝是中国历史上臭名远扬的皇帝,故其法典也被视为恶法,自然不被唐朝所继承。本文对有关赋役规定的唐武德二年制重新进行探讨,指出唐朝赋役令实际上是继承了隋大业赋役令。正是隋炀帝为唐朝的繁荣打下了基础。因此,视大业律令为异端,极度贬低隋炀帝是有问题的。只有抛弃对隋炀帝的成见,从继承开皇之旧的标榜中解放出来,才能推进新的隋唐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