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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德二年制试论隋唐赋役令的渊源关系

The Original Relationship of Taxes and Corvee between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Focused the Regulations Set in the Second Year of Wude Period

作     者:中村裕一 韩昇 Tsiusong Yuitsi;Han Sheng

作者机构:日本武库川女子大学文学部 复旦大学历史系 

出 版 物:《学术研究》 (Academic Research)

年 卷 期:2010年第6期

页      面:90-9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2[历史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开皇律令 赋役令 隋炀帝 武德二年制 

摘      要:文献上明确记载,唐朝律令继承隋朝开皇律令,故隋唐史研究者亦遵从此说。据此,隋炀帝制定的大业律令是不被唐朝继承的异端法典。因为隋炀帝是中国历史上臭名远扬的皇帝,故其法典也被视为恶法,自然不被唐朝所继承。本文对有关赋役规定的唐武德二年制重新进行探讨,指出唐朝赋役令实际上是继承了隋大业赋役令。正是隋炀帝为唐朝的繁荣打下了基础。因此,视大业律令为异端,极度贬低隋炀帝是有问题的。只有抛弃对隋炀帝的成见,从继承开皇之旧的标榜中解放出来,才能推进新的隋唐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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