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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主体变更的应有程序

作     者:吴璞 

作者机构:宝山县人民法院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95年第1期

页      面:48-4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被执行人 权利义务 申请执行人 申请复议 被执行主体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复议决定 暂缓执行 执行措施 执行程序 

摘      要:被执行人主体变更的应有程序吴璞(宝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要做到正确确定被执行人权利义务的承受者,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来保障。变更被执行人主体的程序应包括下面两个条件:(一)未经变更不得执行发现需要变更被执行人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全面、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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