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不良反应及监察
作者机构:北京天坛医院北京100050
出 版 物:《中国药学杂志》 (Chinese Pharmaceutical Journal)
年 卷 期:2001年第36卷第2期
页 面:139-1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008[医学-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6[医学-中西医结合] 100602[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10[医学]
摘 要:中药是我国人民在历史上使用并流传下来的药物,有独特的药性学说和炮制方法,其核心都是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尽量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中国历代医家对中药的不良反应都有清醒认识,认为中药同样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的问题。北京地区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1993~1998年收到中药不良反应报告涉及Ⅲ种单方或复方中药,涉及的中药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肝脏损害、胃肠道不良反应、泌尿系统不良反应和呼吸系统不良反应等。为了患者的健康,必须正视中药不良反应问题。1 中药不良反应的界定 世界卫生组织药物监察中心定义的药物不良反应是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窄义的药物不良反应排除了因诊断错误而用药不当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和由于过量用药产生的不良反应。我们讨论的中药不良反应以世界卫生组织药物监察中心的定义为准。所要监察的中药不良反应包括:中药引起的各种类型过敏反应;疑因中药引起的人体各系统、器官、组织的功能和形态方面的异常;疑因中药引起的癌症、畸胎或致突变反应;非麻醉性中药引起的药物依赖性;疑因中药引起的致残、丧失劳动力、危及生命或致死的不良反应。我们应按上述的界定范围积极开展中药不良反应的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