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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公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

On Legal Status of Security Firms as Brokers in China

作     者:薛峰 XUE Feng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Journa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年 卷 期:1999年第13卷第6期

页      面:74-8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证券经纪人 法律地位 中国 行纪人 居间人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是证券经纪人 ,其法律地位为代理人 ,似欠妥当。考察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证券公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及其成因 ,对我国民法相关范畴进行比较分析 ,立足国情 ,在民法范畴的基础上 ,将证券公司经纪人界定为行纪人或居间人较为科学。这样有利于明确证券公司的权利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实现资本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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