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刑罚体系的演变——以杖刑为中心的考察
The Development of Penalty System in Tang Dynasty:Focusing on "Zhang Penalty"(杖刑)作者机构: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上海200234
出 版 物:《史学集刊》 (Collected Papers of History Studies)
年 卷 期:2010年第4期
页 面:55-6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基 金:上海市教委中国古代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J50405)
摘 要:唐代刑罚体系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有新的调整,其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先后制定了有别于律文规定的先决杖、脊杖、臀杖、重杖等杖刑,在《唐律》之外,形成了一个刑罚补充体系,以格的形式颁布实施。它们和各种主刑相结合,成为唐代刑罚体系的新内容。大中七年出台的折杖法,只是作为笞、杖刑本刑的执行刑,而笞、杖刑仍是五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没有被废除,依然是唐朝在行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