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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机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出 版 物:《消防界(电子版)》 

年 卷 期:2018年第4卷第13期

页      面:5-7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8[工学] 0837[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 商业综合体 特大火灾事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命财产安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18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7月3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我国大型商业综合体逐年增多。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灭火救援困难。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二、整治时间2018年7月至10月。三、整治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四、整治重点(一)建筑使用功能。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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