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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3年9月26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作     者:丁伟 

作者机构: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出 版 物:《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13年第Z2期

页      面:56-5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地方性法规 法制委员会 审议结果 国家法制 副主任 国家战略 行政法规 修改情况 三条 试验成果 

摘      要: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根据国家层面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举措,市人大常委会以法律性问题决定的形式,对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适用予以明确,对于保持国家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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