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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家长委员会的三个阶段

作     者:陈玉坚 

作者机构: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大布小学 

出 版 物:《江苏教育》 (Jiangsu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8年第47期

页      面:59-60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家长委员会 学校教育 家校合作 

摘      要:家长作为学校教育对象的监护人,有权利了解、参与和监督学校的办学状况。因此,成立家长委员会是一种教育趋势,是完善中小学社会参与制度的需要,也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建设家委会,实现家校合作与共育,最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是学校的研究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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