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自由为核心的社会主义
Socialism Centering on Practical Freedom作者机构: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出 版 物:《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8年第50卷第4期
页 面:1-9,17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1[法学-政治学理论]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复杂现代性与中国发展之道"(项目编号:15ZDB013)
摘 要: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者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竞争者,社会主义不仅要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消除人的物质贫困和劳动强制,而且要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和人与人之间自由联合的理想。但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更多地强调前者,未对后者予以充分的强调。德国古典哲学在继承资产阶级启蒙传统的同时,明确地把自我决定意义上的自由视为人类解放的核心,超越了英法启蒙传统的功利主义限制。马克思从德国古典哲学中继承了个人自主性的原则,认为人类的自由不等于对自然的认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它首先和主要地应该理解为人的自身发展和他们对生产过程的共同控制。马克思一方面把人类对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的发展视为人类解放的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但同时又强调,真正的自由王国是在劳动和必然王国的彼岸——仅当人们出于自愿的兴趣并且把自身发展作为目的本身的活动,才是人的真正自由的实现。这一对认知自由与实践自由的概念区分以及实践自由优先于认知自由的指认,必须再次被确认为21世纪社会主义的核心和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将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引领下,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作为人类解放伟大事业的根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