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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草)应正确处理“被子”和“票子”的关系——退耕还林(草)试点的体会

The experience on testing in cropland shifting tree planting in Luliang Area of Shaxi Province

作     者:陈全龙 郭兴顺 常丕光 

作者机构:山西省造林局 山西省吕梁地区林业局 山西省柳林县委 

出 版 物:《林业经济》 (Forestry Economics)

年 卷 期:2000年第5期

页      面:25-2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02[管理学-林业经济管理]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退耕还林 退耕还草 水土流失 生态环境 山西 

摘      要:退耕还林(草),必须应达到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户收入的目的,实现上游不受穷,下游不受灾,全国不受害的大目标。为此,必须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采取抗旱集流式整地,乔、灌、草合理配置,科学化栽植,集约化管理的措施。否则,就是有了“被子生态社会效益),因没有“票子(经济效益),也难保住“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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