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独立辩护论的限度 收藏

独立辩护论的限度

The Limitation of Independent Defense Theory

作     者:陈虎 

作者机构: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政法论坛》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3年第31卷第4期

页      面:36-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笔者主持的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死刑案件有效辩护论"(项目批准编号:13CFX058) 教育部2010年度青年项目"犯罪论体系的程序效应--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为中心"(项目批准编号:10YJC820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独立辩护 有效辩护 固有权 传来权 当事人中心 

摘      要:我国传统辩护理论认为,辩护人具有独立诉讼地位,不受被告人意志的左右。但是,绝对的独立辩护论会在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之间形成分歧,导致辩护效果自相抵消,破坏控辩平衡,同时强化被告人证据来源的诉讼角色,使其沦为诉讼程序的客体,破坏现代诉讼构造。独立辩护论必须设置一定的边界,应更多强调辩护人独立于外部干扰,而非独立于当事人,在辩护目标上应当尊重被告人意志,但在辩护策略上可适度独立于当事人,在事实问题上应尊重被告人意见,在法律问题上可适度独立于当事人。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