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的立法突破
作者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学联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出 版 物:《教育与职业》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年 卷 期:2009年第1期
页 面:36-3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040102[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主 题:国家教育考试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立法 《考试法》 违纪案件 合法权益 参考人员 素质教育
摘 要:近年来,在各地举行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违规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我国《考试法》至今尚未出台。为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公正有序,维护参考人员合法权益,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重庆市通过近两年的深入调研和积极探索,于2007年9月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条例首次对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众多方面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