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观物取象”艺术审美的再创造
作者机构: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
出 版 物:《文艺争鸣》 (CONTENTION IN LITERATURE AND ART)
年 卷 期:2007年第12期
页 面:179-18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6[哲学-美学]
主 题:审美再创造 艺术审美 观物取象 物质形式 创作才能 自然物象 情感表达 艺术创作
摘 要:艺术创作不仅是纯然内在的心灵构造过程,也包含着特殊的物质操作过程,是一种心灵见之于物质形式的审美创造。只有心灵蕴涵着抽象化的物质形式,当艺术家体验主体内心所营造的审美意象,并且使其获得一种鲜活的感性样式传达出来,艺术创作才能得以物化。因此当歌唱者将曲目演唱二度创作的目光投向无限广阔的客观自然世界,在自然物象之中抽象出表现主体情思的感性符号,以‘物作为艺术创造的逻辑起点时,人大脑心源神秘的创造潜能才得以开启,艺术创作过程中具体而独特的领悟随着物象体验的深化,人创造表现的欲望才能得以激发,共同构成一种神奇的状态:以无声的声乐作品作为创造的依据,将它变为有情感的口头语言,交融成为与音乐有机结合的喜、怒、哀、乐、恨、愁等多种变化的情感表达样式,从而完成了歌曲艺术审美再创造的最高境界——“取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