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债权人与诉讼债权人不一致时的处理
Disposal when Creditor of Loan Contract and Creditor of Litigation is Inconsistent作者机构: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8年第16期
页 面:93-9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借贷合同 债权人 诉讼 司法实践 民间借贷 借贷纠纷 主体关系 出借人
摘 要:在多数民间借贷案件中,合同中的债权人与诉讼债权人(本文中仅指借贷合同载明的债权人之外的到法院起诉的人)是一致的,因此在审理普通借贷纠纷时,一般主要直接审查本金、利息尚欠多少等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因介入主体较多而存在合同中的债权人与诉讼债权人相背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首先确定款项的实际出借人,再分析合同债权人与诉讼债权人主体间的关系,因为不同的主体关系决定了不同的司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