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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评估研究

Evaluation on the River Leader Policy of Fujia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Experimental Area

作     者:张丛林 张爽 杨威杉 郝亮 乔海娟 ZHANG Conglin;ZHANG Shuang;YANG Weishan;HAO Liang;QIAO Haijuan

作者机构: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100190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8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100012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100029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12 

出 版 物:《中国环境管理》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8年第10卷第3期

页      面:59-64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8[工学] 083305[工学-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71503245)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院长青年基金项目(Y7X1101Q01) 中国科学院战略研究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专项项目(Y600771601) 

主  题:生态文明试验区 河长制 指标 评估 建议 

摘      要:河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全面管理的机制性安排。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面临部分改革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如预期等问题,亟待进行全面评估。本文剖析了河长制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甄别了河长制与相关政策的逻辑联系,从政策过程的制定和执行阶段出发,通过指标法进行评估。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39个,并给出各级指标权重,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从得分情况来看,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分为0.90分,评估结果为优秀;从一级指标评估结果来看,政策执行阶段总体好于政策制定阶段;从二级指标得分来看,长效执行机制评估结果为良好,方案制定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其余为优秀;从三级指标得分来看,优良率达71.79%。在此基础上,从法律法规、政策协同、跨省协调、任务统筹、管护手段、社会参与等方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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