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权利刑事法表达的宪法价值
The Constitutional Value of Fundamental Rights Expressed in Criminal Law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政法论坛》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8年第36卷第4期
页 面:117-12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宪法上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权,是刑事立法的依据和价值指引,是刑事诉讼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至上的国家,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刑事法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并且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因此,现代宪法文本对刑事诉讼基本权利作出较为完备的规定,刑事法对这些基本权利的保障作出程序性规定,形成完整的基本权利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我国宪法对刑事诉讼基本权利只作了一般性规定,为了推进刑事诉讼程序法治化并完善其人权保障功能,在实践中通过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方式,将宪法上的刑事诉讼基本权利拓展与补充,形成了宪法只对刑事诉讼基本权利作出一般规定,刑事法对基本权利作出详细规定的模式。但是,刑事法对基本权利的规定并不能完全代替宪法对刑事诉讼基本权利的规定,在以后的立法和法律修改活动中,既需要宪法确认这些基本权利,又需要刑事法进一步准确地具体化宪法的基本权利,为公民刑事诉讼基本权利的保障奠定坚实的规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