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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修改《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售房款存储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Housing System Reform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and Other Departments on Revising the Notice on the Deposit and Use of Income from the Sale of State-owned Houses Purchased by Resident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

作者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出 版 物:《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年 卷 期:2018年第19期

页      面:82-8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主  题: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 

摘      要:京房改办[2018]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现将《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售房款存储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2007]4号)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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