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需加强装运前检验的法律规范和监督
On China's Legal Norm & Supervision of Preshipment Inspection Demanding Prompt Solution作者机构: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
出 版 物:《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年 卷 期:2004年第11卷第3期
页 面:13-1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主 题:入世 装运前检验业务 PSI 进出口商品检验 外贸企业 非关税壁垒 贸易合同 法律规范
摘 要:一、一起出口贸易纠纷引发的争端 我国南方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于2002年底分别装运两笔瓷砖产品销往位于亚洲的M国.根据以往的业务实践,从中国出口到该国的绝大部分产品都需要通过一家名为E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产品的品质、数量、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核实.M国的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了E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我国的相关出口产品才能向M国海关报关并进入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