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相互印证的合理限度
作者机构: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5年第23期
页 面:35-3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证据间的相互印证不仅仅是证据基本特征的外部印证,更重要的是法官必须运用逻辑证明、经验验证等内省方法,对单个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进行判断。印证效力有法定证据主义的痕迹,同时又因为其规则模糊而可能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提升法官自由心证能力,合理规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尊重律师辩护权和辩护意见,坚守审判中心主义,是规范印证规则、预防刑事错案的一个可能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