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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通报

Notification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on Commending Weihai City for Meeting the Class 2 Standards of the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for Two Consecutive Years

作者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 

出 版 物:《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年 卷 期:2018年第11期

页      面:4-5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7[理学] 070602[理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0706[理学-大气科学] 

主  题:人民政府 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威海市 山东省 

摘      要:鲁政字[2018]6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威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将环保工作列入决策目标、行动计划、考核监督 三个体系 ,把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通过采取加快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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