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角力性网络犯罪的正犯归责进路
On the Way of Principal-Offender Blame in Competitive Relationship Internet Crime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2206
出 版 物:《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年 卷 期:2018年第30卷第1期
页 面:50-5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2017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科研项目(3122121F1)
摘 要:共犯正犯化立法修正了网络归责框架,但同时凸显诸多问题。实质正犯概念重塑了单一制正犯的形象,正犯的基础性责任认定不明,传播性理论衍生出强制归责的危机。我国适用正犯与共犯相区分的双层次分类制,网络犯罪中共犯行为对于结果的实质贡献,影响正犯行为与结果间因果链条的坚实程度和正犯责任之分担,因而正犯与共犯可通过双层分类制构建角力性关系。角力性关系中的正犯归责应当在客观的因果关系中引入危险性判定,在主观上强调真实预见可能,据此方可对网络犯罪规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