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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作环境权的界定

作     者:张晓阳 

作者机构: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出 版 物:《社会科学战线》 (Social Science Front)

年 卷 期:2013年第10期

页      面:256-25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1YJC820171) 

主  题: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权 劳动参与 

摘      要:工作环境权是指劳动者有权在能够保障其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环境中进行工作的权利。工作环境权具有人权本源,并以劳动伦理观为基础,因此工作环境权既具有自由权属性,又具有社会权属性,并以社会权属性为核心。工作环境权起源于对劳动者职业安全的保护,但权利观念和权利内涵超越了劳动职业安全,延伸至劳动者生理、心理的舒适感,强调对劳动者心理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保护,准确界定工作环境权范围,有利于明确权利范围,建立完整的工作环境权权利制度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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