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专利性问题——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为样本
The Issue of Patentability of Human Embryonic Stem Cells in China:Taking the Decision of the Patent Re-examination Board as a Sample作者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出 版 物:《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Journal of 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8年第8卷第1期
页 面:37-44,6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人类胚胎干细胞具有重要的医疗价值。我国专利法及审查指南对干细胞技术的可专利性有限制性规定,与鼓励技术发展的科技政策之间存在矛盾。近年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人类胚胎干细胞发明的审查决定在可专利性客体范围以及其他实质性授权要件方面确立了具体规则。我国应当在违反伦理道德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种类、干细胞溯源、人胚胎工业或商业目的应用的判断标准等问题上放宽标准,并在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充分公开等方面体现干细胞发明的特殊性,促进干细胞技术和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