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权侵权责任的认定——以我国《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的适用为视角
On the Cognizance of Tort Liability for Merchandising Right——In View of the Applicability to the General Clause of The Tort Law in China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0年第12卷第5期
页 面:439-44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资助项目(421034281007)
摘 要:在我国,商品化权虽非法定权利,但属于《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能够为商品化权侵权责任的认定提供依据。由于《侵权责任法》中一般条款的规定过于原则,因此应在一般条款概括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明晰商品化权侵权责任认定中的几个问题:认定侵犯商品化权的行为,应以可识别性为标准;侵犯商品化权的结果,不必限定为实际损害,采用损害的可能性标准为宜;过错只是影响商品化权侵权之损害赔偿责任的因素,而并非一切责任方式的要件。